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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型受信總機二線式配線說明

R型系統設備間配線說明


1. 總機(S+,S-)至模組及定址探測器(S+,S-),距離在500公尺以內採1.2mm線徑對絞隔離線,若超過500公尺以上,則建議採用2.0mm線徑方式接線,讓系統穩定
2. 總機(S+,S-)至總機(S+,S-)間採用2.0mm 對絞隔離線。若距離超過1000公尺以上建議採光纖接法,最為穩定
3. 總機(S+,S-)至綜合盤(S+,S-)採用1.2~2.0mm對絞隔離線。
4. 綜合盤(S+,S-)至輸出入模組或定址型探測器(S+,S-)採用1.2~2.0mm對絞隔離線。 
5. 監控模組(S+,S-)至輸出入模組或定址型探測器(S+,S-)採用1.2~2.0mm對絞隔離線。
6. 定址式監控模組(L ,LC)至一般型探測器使用1.2mm。
7. 總機至各副機(S+,S-)至末端,線徑 2.0mm時總長度1000公尺。
8. 電源供給器(標示燈、火警鈴、蜂鳴器、排風閘門等DC24V設備電源)至各綜合盤使用1.6mm~2.0mm 
9. 總機及總機各自獨立與結構體接地,或由總機配一接地線(2.0mm )至總機。
10. 總機可內建電源供給器依業主需求方式增加。 
11. (B+,B-)、(S+.S-)、訊號線及電源線不得錯接,錯接會損壞通訊系統。 
12. (B+,B-)、(S+.S-)、訊號線及電源線正負極不得錯接,錯接會損壞通訊系統。
13. 探測器接點L,LC與接地點絕緣阻抗DC500V至少1MΩ以上
14. (S+,S-)
與接地點絕緣阻抗500V至少2MΩ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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